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与财政部一起起草并制定了“安全管理措施(关于修订后的草案要求提出的意见草案)”,公众现在要求公众意见。意见建议改善有关风险资金规模的相关法规。显然,风险基金的净资产至少为30亿元。在达到或超过上述规模后,安全和和解机构的注册将不再撤回,而和解参与者为一年的风险资金支付费用将不会继续支付。如果风险基金的规模少于30亿元人民币,则从明年开始撤销或付款(第4条)。添加了新的条款评估,要求“注册安全安全和监管机构定期进行动态评估并显示该基金所需的规模,并向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和TH财政部”(第5条)。意见还表明,应根据不同类型企业多元化的相应风险降低会计比率,将持有风险基金支付的比率。